青海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见行见效
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历来是普法的重点对象。青海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为主线,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青海建设。
(一)建立“一个新制度”,确保形成清单制度硬杠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印发《青海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青海省22项地方性法规列入《清单》内容,省级层面具体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律法规、其他内容5大方面147条学习清单内容,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实行“1+2”模式,即“一个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两个清单”(共性清单、个性清单),“一个思想”是指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并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首要任务。“两个清单”既“一个共性清单”(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为必学内容;“一个个性清单”(领导干部专业领域重点学习运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为自选内容。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85个省直部门根据工作职能与学法需求,分别制定差异化、个性化、动态化的应知应会学法清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订购《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上、下册200套,配发至全省所有市(州)、省直部门和党政“一把手”。西宁市编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口袋书1000余套,为领导干部精准学法提供了广而全、精而细的学法“公共专业书”。
(二)落实“一套新举措”,全面推动学法用法显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采取“五个纳入”+三个时间度”+“六个一实践”+“三个一标准”的“5363”模式,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真正成为学规学法的“硬约束”。做到“五个纳入”,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青海干部网络学院、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平台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培训必训内容;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严格“三个时间度”,规定领导干部每年累计学规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加法治实践不少于4学时,会前10分钟学规学法等,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的主动性。抓好“六个一实践”,通过列出一份学规学法清单、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主讲一堂专题法治课、通过一次学规学法考试、完成一次年度述法、开展一次法治调研“六个一”实践,不断深化领导干部法治实践。强化“三个一标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讲规讲法不少于1次,各级领导班子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让学规学法、用规用法更具体、更有力。
(三)畅通“一个渠道”,有效促进多元学法深融合。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法与线下学法相融合,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相贯通,精准制定“学规学法计划”“讲法用法清单”,全面融入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以会前集体学法10分钟学、领导干部轮流主持领学、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应知应会测试、知识竞赛、网上学法答题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规学法常态化。用好学习强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法宣在线”、“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转载、发布“应知应会”学习资料、讲座授课视频等,让领导干部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查阅。我省海西州和湟源县、共和县等部分市(州)还开设了“学习专栏”,推动微信群、朋友圈满屏都在学习。省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司法行政大讲堂”开展专题讲座3场次。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展览、专题警示教育、旁听庭审、出庭应诉、宪法宣誓、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学规学法实践活动,着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抓紧抓实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87%以上。

(四)用好“一个指挥棒”,着力拧紧制度落实责任链。通过健全完善相应的考评、督导、激励机制,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法治指标,纳入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评价范畴;纳入法治建设年初工作重点内容、细化主要学法任务;纳入法治建设督察、普法工作督导等日常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日常督导、督帮、调研等工作,对各地各部门建立相关制度、推进相关工作、完成相关任务以及领导干部学规学法、用法述法等情况进行督察,以法治督察促工作落实。建立方案备案制度,我省海西州印发《关于开展<海西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备案的通知》,督促7个地区70个州直部门根据工作职能与学法需求,分别制定差异化、个性化的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并报送州委依法治州办备案。同时,全面落实述法、考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规学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新任职领导干部考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考试等述职、考试内容中,与年度述职述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同要求、同开展、同考核,形成“硬指标”“硬约束”。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将应知应会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青海省将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重点抓好清单制度的规范落实、学规学法专题培训、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和学法用法年终述法等重点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在各类考核指标中的考核分值权重,健全完善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进一步分层分类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学习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来源:青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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